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文件
市社会及社区组〔2020〕31号
关于迅速落实市疫情防控第10号通告的通知
各市(区)社会及社区防控组,市各有关单位:
疫情防控“苏城码”是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通行服务码,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通用,可以作为广大民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凭证,同时作为防疫人员查验的主要依据。为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,让更多群众知晓和使用“苏城码”,切实方便群众快捷通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宣传好。请各地、各部门统一安排印制《苏州市疫情防控第10号通告》,在居民小区(村)、机关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车站码头、商业楼宇、旅游景区景点、文化体育场馆等场所和地铁、公交车、有轨电车、出租车、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。
2.推广好。请各地、各部门广泛动员机关、事业单位和企业等人员注册使用,并积极推介亲友和周边群众注册使用。
3.应用好。持红码和黄码者,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。持绿码者,可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按需持码出示,并配合体温检测等工作。持“绿码待定”者,限其在必需的工作生活区域通行。
4.督导好。请疫情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各驻点督导组加强对各地贯彻情况的督导,并及时报告。
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社会及社区防控组(代章)
2020年2月23日
【关闭】